鲁滨孙望着那面挂着帆布的船舷,眼泪湿透了满肩,像极了当年在荒岛绝境中变了模样的人。他压根儿不是个冲动跋扈的怪人,骨子里分明是个十足的穷光蛋。可命运偏偏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滚到了这个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大岛上。

这大约就是小说里最讽刺也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吧。 起初,他认定自己是个异类。在文明人眼里,他是被遗弃的土包子,会爬树、会打猎,就连还会把岛上的猴子当成宠物,随意扔在草丛里。人家连狗都不曾理会,他偏要像看待自家孩子那样,把猴子养得肥肥壮壮的,还整天往树洞里钻,像个迷路的小鹿一样。

这种自我认知偏差,让他对荒岛生活充满了荒诞的期待,仿佛只要自己充足“文明”,荒岛就会乖乖认个错。 可现实挺快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第一天下海,他就跟一个没法说的运气玩了一宿。

第二天,他看到了一只飞鸟,那是他第一次看到鸟。就在他张开双臂想要拥抱大自然的时候,一只庞大的飞蛾不知从哪飞了出来,扑棱着翅膀飞近,把他当成了庞大的昆虫。他惊恐地后退,结局被那只小飞蛾划破了手。

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并不是啥“土包子”,而是个满身虱子的小丑。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他给那只小飞蛾取名叫“克斯皮”,盼着它一辈子不要离开。结局第二天,克斯皮不知从哪钻了出来,预备去他嘴里咬一口。

那一刻,鲁滨孙的心从狂喜瞬间跌落谷底,他终于意识到,所谓的“文明”,不过是给一群野蛮生物预备的饭食。 后来,他启动真正干活。他花了整整半年工夫,用一根粗木桩挖了个坑,又找来两块大石块,硬生生把它挖成了山洞。

这个洞,成了他余生唯一的家。在这个洞里,他学会了种豆子、养鸡、制作陶器,就连还能教猴子讲英语。别看过程苦得像是在炼狱,但他从未想过拉倒。 他并不认定自己是个异类,出于在那片浩瀚无垠的荒原上,人是唯一的幸存者。他不需求别人的帮助,不需求社会的规范,只需求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当贝威亚克船长送给他一块面包时,他反手就把面包扔回了海里。

这不是出于贪婪,而是出于他明白,真正的食物是自己亲手种的。 最终,当那个大鸟终于来到他面前,用翅膀给他遮风挡雨时,鲁滨孙跪在地上,泪流满面。

那不是对神明的感恩,那是对自己能在那片荒原上熬过的一百个日夜的极度庆幸。鲁滨孙最大的教训不是学会了种啥、养啥,而是学会了不把自己逼到绝境,也不会轻易被绝境吓倒。人生在世,总有一些时候你会认定自己是个异类,总有一些时候你会认定运气忒差,但只要你不认命,荒岛也没啥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