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城南旧事》,总认定那是束束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

那时候,故事里的每一个字都像是有灵性的,能钻进骨头缝。可长大之后,才突然明白,那实际上是一场盛大的告别。   书里那个“我”,名义上是北京城长大的孩子,可骨子里,分明是悉尼长大的。   那时候我没见过真正的冬天。北京的冬天冷得能掐出水来,可书里的冬天却软绵绵的,像被水浸润过的海绵。我母亲每次把棉大衣裹紧,嘴里哼着《茉莉花》,声音大得要把整个冬天都震碎。

那时候我不懂,为啥那些老北京突然就变得那么“客气”。他们进食不挑食,步行不撒野,连看电视都要先喊一声“各位老哥好”。我那时只认定好玩,当作那是他们多想的。

后来我才懂,那是他们怕被遗忘,怕在冰冷的岁月里被陌生人抛弃。就像书里写的,老北京把“客气”穿在身上,是为了不让工夫从指缝溜走。他们怕被遗忘,故此把每一句问候都磨得温润如玉。   我记得有一次,我读到老英子给小英子讲故事,他摇着蒲扇,风一吹,故事就都在人心里长了根根毛。

那时候我认定故事是静止的,是一辈子停在那里的。可后来才知道,故事是有生命的。它们会随着工夫疯长,像野草一样从土里钻出来,把当年的悲欢离合都包起来。书里的英子,在她八岁那年,就被那个叫“疯子”的人带走。她七岁,就被那个叫“坏人”的人带走。

那是哪位啊?不是坏人,是那个时代,是那种把生命毫不留情的扔进垃圾堆的人。   书里还有一个叫赵四的小丑,他戴着大帽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嘴里还唱着歌。

那时候我认定他是闹着玩,认定他忒冲动了。可后来才懂,赵四实际上是个大艺术家。他戴大帽子是为了遮住那张被生活剥得光光的脸,唱那些刺破喉咙的歌,是为了让那些看客们的心跳略微快那么一点点。他怕自己只是平凡之辈,故此拼命往自己身上贴金。书里说,赵四死了,死得特别轻,轻得像一片羽毛。

实际上不是,他只是忒累了,累到想要把自己藏起来,不想再面对那个粗糙的世界。   我也曾有过赵四那样的冲动。我那时候总想做个“疯子”,想在大声喧哗中证明存有感。可后来,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像老英子那样,静静地听着别人的故事,把那些尖锐的声音轻轻掩埋。   如今,我再读这个故事,脑海里一直浮现出北京冬天的那个画面。

那时候,我穿着最厚的大衣,手里捧着一本刚买回来的《城南旧事》,里面讲着英子被带走的故事,讲着赵四被送走的背影。

那时候我当作,这只是一本一般/平平的书。可后来,我才明白,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是一本关于如何面对丧失的书。   那时候的“我”,总当作离别是痛苦的,是撕心裂肺的。可书里的英子和小英子,他们的离别却那么平静,那么云淡风轻。他们走了,像两叶小舟一样,划破了平静的湖面,但没有激起忒大的浪花。   目前的我,站在城市的边缘,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有时候认定,自己像是那个被时代抛弃的赵四,要么那个被遗忘的英子。我们拼命奔跑,生怕被历史遗忘,生怕被陌生人抛弃。可实际上,我们并不孤单。   只要你还记得老北京,记得那些在寒风中依然能哼着《茉莉花》的老人,记得那些在街头巷尾依然能摇着蒲扇讲古老故事的英子。

那么,你就一辈子不会被遗忘。   书里说,英子走了,但她的心脏一直没停过。她的心脏,一直在唱那些歌。我听着,认定特别触动。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总有人想要加速奔跑。但我想告诉你,慢一点没关系,毕竟,工夫才是最公正的裁判。它会让那些被遗忘的故事慢慢发芽,让那些被漠视的梦想慢慢开花。   童年是一本旧书,翻开了,里面藏着无数个“城南旧事”。我们老了,书也老了,但那些故事,一辈子都不会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