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森先生的《与妻书》,第一感觉是像读一封家书,又像读一篇檄文。它不是一篇华丽的散文,而是一篇披着信件的战书,也是一份迟到的忏悔。作为拖着残躯与 Sister 最终诀别的人,此刻读来,心像是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痛彻心扉。 书里最让我无法释怀的,是他关于“媳妇儿是女人”这句话。在那个乱世,他本该为了大义、为了百姓、为了那群失散的孩子拼尽全力。可当他写下这句话时,字字泣血。他仿佛是在对那个曾经对他言听计从、就连为他拉倒一切的女人,进行最残酷的切割。他痛恨那个女人,痛恨她让他堕落,痛恨她让他从此心死。

这种恨意如此真,如此浓烈,仿佛读者确实看到了他当时心头的干涸。我常想,要是当时能找到一种药,能让他像看待病人一样看待那个女人,能换来她一声“你真是个傻瓜”,或许他会少一些这种自我毁灭的剧痛。

可是,现实就是现实,他选择了用余生去赎那一句,用余生去对抗那个他曾经深爱却又亲手毁掉的女人。 最让我哽咽的,是他对自己“尸位素餐”的愧疚。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朝廷腐败,文人君子往往被君王践踏。毛森先生受党国养育,受过教育,本应建功立业,可他却选择了自我放逐。他说:“我有受党国教养、受过教育……我有志于立身,但我于党国之见利忘义,于党国之沽名钓誉,故此致此。”他把自己的一生都贬低得如此不堪,仿佛这样才是对生命中最关键的东西的补偿。

这种把自己活成罪人的姿态,确实让他感到解脱吗?我想未必。

或许他只是在通过这种极致的自我贬低,来对抗那个无法挽回的结局。他宁愿做一个被世人唾弃的“罪人”,也不愿做一个苟活的名臣。

这种矛盾的心理,让我们读者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书中还有无数细节,像那些信中的字句,像他每天踱步的身影,都像那无法再见的背影。他并未直接写“我爱你”,但他对爱人的一切眷恋,都在信里流露无遗。他提到爱之深则责之切,爱之深则悔之深。他记得爱人的长相,记得爱人的喜好,就连记得爱人的生辰。

这种极致的爱,让他即便身处绝境,心中仍有一团火。可那火却烧不灭了那个冰冷的结局。他试图用爱去感化那个无动于衷的女人,试图挽回那个已经决绝地切断联系的灵魂。可爱压根儿不是万能药,它只能温暖人心,却暖不过人心已碎。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那些在历史洪流中挣扎的一般/平平人。他们或许也有这样的选择:是那个时刻原谅她,还是选择独自承担?是去争取一个名位,还是选择归隐田园?他们都经历了毛森先生文中描述的痛彻心扉,都面临着类似的道德困境。只是历史选择了毛森先生那一端,选择了那个“罪人”的结局。 如今,那些信件早已泛黄,窗外的风又起了,仿佛又变回了那个风雨交加的岁月。我们再也回不去那个时代了。我们只能在文字里,为那个被历史遗忘的男人,为那个被误解的“罪人”,也为那个在爱中迷失的一般/平平人,默哀。 最终,我想说,毛森先生用他的生命,为那个曾经被他所爱的女人,写了一本最沉痛的《与妻书》。

这书里没有轰轰烈烈的结局,只有无尽的悔恨与孤独。但他用这种方式,搞定了一场关于爱与背叛、理想与现实、自我与世界的漫长救赎。

或许,这才是他作为“老公”和“人”的最终,也是唯一的一次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