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师,同学,还有刚刚在操场跑道上气喘吁吁路过的几个同学, 今天我想跟你们聊聊那个一直让我头疼的“早晨闹钟”。

这玩意儿实际上是我最厌恶的“老哥们儿”,它就像个没就寝的闹钟,在我转过弯角的那一秒钟,就冲过来给我敲了两下。我昨天早上出门时,它明明在我屁股后面喊了五声“起床啦”,结局我头也不抬地狂奔,到了家才想起来,它居然已经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宁静待着了,连一声招呼都没卖给我。

这种“被遗忘”的感觉,有时候比闹钟本身更让我发疯。 记得上周二,那是一场全校数学竞赛,我为了赶在那天晚上九点之前交上草稿纸,昨晚从十一点直跳到了凌晨一点。

那时候我的思维就像一辆急刹车的小车,在混乱中飞速滑行,每道题都像是一道拦路虎,死死地钉在脑海里。我就连忘了带笔,只记得书包里那一包刚拆开的口香糖。等我回到学校,老师已经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分析那道几何题了,我的手还在发抖。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糟糕的作息简直是在和自己的大脑玩捉迷藏。 为了对抗这种“工夫黑洞”,我在家里搞了一个小小的“生物钟魔法”。我不再依赖那个刺耳的电子声,而是习惯在每天早晨七点半,拉开窗帘,让窗外的第一缕阳光洒进我的房间。我会特意去灶台间倒一杯热奶茶,看着热气在阳光里慢慢上升,这就成了我每天都要重复的仪式。我告诉自己,要像植物一样,在特定的工夫里生长。 记得有一次,我出于昨晚熬夜看小说,害得第二天早上起不来,整个人像贴了层保鲜膜。

那天早晨,我去接水时,避开了那个一直指着我的“老赖”闹钟。我路过楼下卖豆浆的小卖部,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正在用一种看外星人一样的眼神扫视人群。我突然认定,原来人类如此脆弱,又如此顽强。他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笑了一下,指着我说:“嘿,这老头,昨晚没睡?今儿个豆浆里加个蛋 devo!”这句话像一记重锤,敲醒了我。

原来,生活不是单线程的,我们彻底能够慢慢来,也能够故意来点“延迟知足”。 你看,那个卖豆浆的叔叔,他每天早晨七点都在灶台间忙活。他可能不会像我们一样兴奋,但他依然在坚持。他早上五点半就起床洗漱,七点煮豆浆。我看着他那副认确实样子,突然认定,或许早起并不是啥英雄主义的壮举,而是一场温和的仪式。就像我父母下班后回家,哪怕天刚蒙蒙亮,他们也能在灶台间里哼不成调的曲子,要么只是好办地吃个面包。

这种细小的坚持,汇聚起来,就是生活最温暖的底色。 实际上,我们有时候并不想拼命,只是不想浪费那一瞬间的光。就像那杯热奶茶,要是我想,我能够把它放在冰箱里冻待会儿,等忒阳彻底升起来再喝;要么,我能够把它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但甭管如何,它都会在我手里变得温暖。

这份温暖,不归于闹钟,也不归于秒针,它归于我,归于每一个愿意为了那一点点晨光而花努力的人。 回到操场,风已经吹得有点大了。我们刚刚吵了一通,目前大家都不讲话了,只是互相递着纸巾擦汗。

那一刻,我突然认定,早起这件事实际上没那么可怕。

只要我做到了,只要我还能在七点半前出目前教室门口,我就已经赢了那个“懒惰的自己”。 我或许一辈子不知道,明天早上七点那杯豆浆里到底加了些啥,或许只是那个大叔加的一个一般/平平鸡蛋。但没关系,这没关系,关键的是,我起码还在路上。 再见了,那个一直敲锣打鼓的老哥们儿。 你好,那个正在努力成长的自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