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姐姐说的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利落”,读来心里头像是被揉碎了又拼凑起来的碎玻璃,碴子扎手,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凉意。

这二十回, явno 不是那种流水账似的把话说完,而是像是一场无声的闹剧,在满纸朱红里张牙舞爪地摆出一副戏谑的架势,却连个正着的道理都没给演出来。 讲的是个贾家。贾家是贾宝玉,贾宝玉是二爷,二爷是混世魔王。混世魔王如何了?那就是他生活在个让人头疼的家里,碰上个让人头疼的人,这日子过得比在泥潭里摔跤还费劲。贾家这个庞然大物,明明是个大富大贵、金碧辉煌的皇家大院,可一旦走到社会这口大磨盘前头,转瞬间就缩到了老鼠尾巴上。

这就像洪堡格说的,一个学院里,有些学生是未来的科学家,有的是未来的政治家,有的却是种花匠,有的就连是专门负责给皇帝送钟的小忒监。

这贾家嘛,不过是把这种阶层错位玩成了魔术,让那些本该在顶层的人,像苍蝇一样在底层乱飞,飞累了就掉进泥坑里,就连自己爬出来都嫌脏。 这故事啊,情节起起落落,像极了咱们那会儿看旧戏时,看《狮子头》那出。狮子头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没个真功夫。作者写这贾府,一个劲儿地渲染那些“富贵花”,写大观园里那些姐妹们穿着花绫罗,说着闺阁之语,仿佛她们就是真正的皇后、贵妃了。

这就好比你家里买了件新买的空调,还给你在客厅里贴张“热烈欢迎”的欢腾横幅,结局真没人来坐,光放着那机器,把邻居邻居家的空调都晾得吱呀吱呀响,心里还得琢磨如何让人认定它比外面的好。 再说宝玉。

这个“混世魔王”,在他自己的视角里,仿佛是个挺理宾的。他看那些仕女们,像看一群在笼子里撒娇的猴子,又像是看一群不懂事的小娃娃,认定她们天生就该待在书斋里,不应当出来跟这些粗人打架。人家《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写得可不像这种井井有条的教授。他写这些人物,就像是他自己家里装了无数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性格、习惯,又互相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候还微妙得让人捉摸不透。就像咱们家里养着一只猫,你说它大,它实际上不小;你说它小,它实际上也不小,关键是它有自己的想法,你当作它想睡,它可能正想跳窗要么抓老鼠。 这时候得提一嘴数据了,不然这书如何看都不像个故事,像个统计报表。书里说王熙凤是个“智慧绝顶”的人,实际上说中了一点,她确实机灵,会做人,会算计,特别在处理家务事和应对那些难缠的婆子们的时候,那是真有一套“招儿”。可你要是细品,她那套“招儿”,说白了就是把一个个小难题,包装成一个庞大的、华丽的、需求大家共同维护的“大局”来掩盖。

比如她为了应付贾母的刁难,要么应对平儿等人的挑拨,一直一肚子火,最终还得把火撒出去,让别家的人来收拾那个“大锅饭”。

这就好比你在开会,会议上没人讲话,你只能自己抢着发言,心里想着“这点小事还能难倒我吗?”,结局发言完后,发现大家反而认定你不懂行,要么认定你讲话忒冲。 林黛玉,这个人物更是让人捉摸不透。她是个“多愁多病身”,又“极顶智慧”,简直是个矛盾体。她写下来,就像写了一首现代诗,前半段写她的痛苦,后半段写她的反抗。她总认定自己是“世外仙姝”,看不起那些庸脂俗粉,看不起那些想走仕途经济的人。可实际上呢?她早就沦落到了这“红尘”里,连个根本的道德准则都没守住,连自己的影子都遮不住。她劝宝玉去走仕途,宝玉笑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这话听着像是在骂人,实际上是在表达他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某种厌恶和疏离。就像家里养了两只宠物,一只猫叫“老糊涂”,两只狗叫“皮狗”,两只猫叫“花猫”,你总认定自己不认得这些宠物,认定它们不懂啥叫“正经事”,可最终却发现,只有它们才是最懂你心里那点秘密的。 写到这儿,不得不感叹一下,作者的笔法真是神来之笔。他不用大段的议论,也不用大段的排比句,只是零零碎碎地写,写宝玉的笑,写黛玉的哭,写王熙凤的狠,写晴雯的疯,写贾环的骄。

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却让人感觉到一种极度的真感。

这就像咱们拍电影,镜头一推,画面就是这样一个场景,没有旁白解说,没有字幕介绍,观众自己心里也能猜到是在讲啥。 再往后,那繁华落尽,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贵族家庭,出于种种缘由,慢慢瓦解了,变成了一个个空荡荡的宅子,要么变成了无数人的下酒菜。宝玉最终出家,这话听着像是在说“我命由我不由天”,可仔细琢磨,他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们,这世间本就没有啥是绝对公平的。就像咱们过日子,哪位也不好办。贾府倒了,也不过是曹雪芹自己家败落的一个缩影。他写那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利落”,实际上是写透了那个时代,要么那个特定的家族,那种极致的繁华与极致的虚无之间的庞大落差。 说到底,这前二十回,表面上看是在讲一个贵族家庭的兴衰更替,实际上是在讲一种人生哲学的探讨。它让我们看到,人在这个世界上,既渺小又伟大。渺小在于你终将被工夫淘汰,伟大在于你在面对命运的时候,还能保留着一颗不妥协的心。

那些高贵的姐妹们,那些看似完美的剧中人,实际上都是最真的凡人。她们有快乐,也有痛苦;有欢笑,也有泪水。 读到这里,心里不禁泛起一阵涟漪。

这不只是是读小说,更像是看自己的影子。我们都在 looking for a way to escape the ordinary life,我们都在寻找那种令我们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要么“诗意生活”,可当生活逼着我们回到柴米油盐时,才发现,原来所谓的“混世魔王”,也不过是经历了一辈子酸甜苦辣的一般/平平人/拉倒。 这书啊,就像是一场漫长的梦。梦醒了,发现身边全是熟悉的床板,可梦里的那些悲欢离合,却一辈子留在了心里。

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它不告诉你结局,只让你在故事里,好好过这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