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600字-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要是非要给尼罗·贾米奇的这部跨越三百年都有的作品画个像,我得先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修辞,它就是个在海上漂流的傻子。你读这书,就像撑着个歪脖子竹竿在海上颠簸,颠簸得海员都晕船了,那主角在里贝拉岛上简直是在进行一场醉醺醺的龙游。 里贝拉岛比列佛格岛还要大十倍,还长着胖得离谱的椰子树和像橡皮泥一样的树叶。最逗的是那个“大脚巨人”,在别的书中他是个只会发疯的疯子,但在里贝拉岛,他像个被宠坏的泰迪熊,整天抱着膝盖在人堆里就寝,讲话还带着浓重的奶腥味和咖喱味,让人听了就想吐。
那三百万里贝拉人,个个穿着短上衣和短裤,肌肉线条夸张得像块橡皮擦,走起路来震得地面咚咚响,仿佛他们是在用脚丫子踢起沙滩排球。在这儿,礼貌被当作一种奢侈品,见面都不用握手,直接就是一顿热情爆炒的菠萝饭,吃得满嘴都是甜味和肉香。 说到科学,那场面简直是黑帮大佬聚会。格列佛被当成上帝那样的大人物,他居然敢给岛上的国王当秘书,结局发现国王是个只会用望远镜看星星的懒人。他试着教国王用望远镜,国王高兴得把望远镜挂在了墙上,结局出于手没系绳,像只笨重的青蛙一样挂在墙上晃来晃去,把窗户都震碎了。国王后来哭着求他回来当国王,格列佛却认定这忒无聊了,不如去当个海员,要么去当个画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认定那些花里胡哨的哲学和诗歌简直是把脑袋挂在树上挂成了信天翁,认不全一行字。 最让我认定荒谬的,是那艘船。格列佛的船在勃朗特岛上被大脚巨人吃掉了,船上的水手都吓疯了,有的学着怪人的样子跳舞,有的在地上爬着找吃的,有的就连把船当成了玩具在沙滩上滚来滚去。船员们看着格列佛,眼神里全是敬畏和恐惧,仿佛他是个刚刚被请进家里做客的超级尊贵长辈,而不是一个要去冒险的流浪汉。格列佛的船被巨人吃了,这剧情在逻辑上彻底不通,但他作为主角,这种被当作“异类”看待的孤独感,却确实能穿透厚重的历史书籍,直接戳进读者的心里。 读这书,你读到的不是勇气,而是软弱;不是智慧,而是迟钝。它就像一艘破船,上面坐着一个个醉汉,到处撞来撞去,把沿途的风景撞得七荤八素。
要是你还指望读完它就能拿到啥深刻的哲理,那可能有点不切实际,出于尼罗·贾米奇压根就没打算让你思索。他只想让你看看,当一个人被当成傻子时,世界会呈现出怎么着一种扭曲、荒诞却又充满怪诞美感的模样。在格列佛的船上,忒阳都能够被当成怪物来崇拜,云朵会在他怀里变成一个个庞大的棉花糖。
这种纯粹的快乐和愚昧并存的状态,大约就是我为啥还要反复读读它的理由——毕竟,生活有时候也挺像里贝拉岛,只要别忒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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