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窃读记》的读后感-读《窃读记》有感体会
读《窃读记》有感 读刘震云先生的《窃读记》时,心里莫名有些发紧。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它讲啥故事,而是它讲了一个关于“偷”字背后的重量。
这“偷”,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偷窃,而是一种在生存缝隙里,用一点点残缺的钱,去换取一点点尊严的迟钝努力。 故事形成在北平,那时候的北平,像是一口庞大的井,日子早早就被填满了。作者去读书,不是为了享受知识的滋润,而是为了在那些书堆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贵得吓人的书藏进衣领。
那些书,有的几百页,有的厚得像砖头,买一本就得掏空自己几个月的积蓄。作者说买书的钱不够,就连有时候早上了班,钱还没领到,书就已经被前面的卖书人卖光了。
这种绝望,像一团灰,贴在胸口上喘不过气来。 记得有一次,出于付不起钱,作者只能趴在书店门口,藏在角落里偷偷看书。
那里的空气凉飕飕的,像极了那年冬天的早晨。他看着那些封皮,有的已经磨损发黑了,有的出于受潮起了皱,可这些书还等着他呢。
那时候的他,心里透亮得像块玻璃,想攒钱想疯了,可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慢。买书人的脚步声、翻书的声音、隔壁小孩跑过影子,他都不敢大声喘气。
这种沉默的对抗,比任何激烈的争吵都更让我震撼。 我也能感觉到那种痛。
那是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却不得不被生活反复挤压的痛。
那种想读书、想阅读,但身无分文只能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画面,简直把读书人的梦想撕扯得彻彻底底。 可是,当书终于到手,当“窃”的行为终于搞定,那种快乐却显得那么单薄。就像目前,我们习惯了用网络、用手机,习惯了各种捷径。大量时候,我们也不认定累,就连认定这种状态挺自然。可要是把书放进衣兜,那种沉甸甸的感觉,还是会有,只是被我们当成了负担。 作者后来去了城市,那是另一个地方。在那个快节奏的时代,他仍然想买书,仍然想读书。只是那个“偷”的时刻,变得不再那么惊心动魄。目前的书店里,别看人多,但毕竟总有地方能够坐,总有地方能够买。但那种“不得不偷”的紧迫感,仿佛又变回来了。
你看着手里泛黄的书,心里想的还是那会儿的“窃读”时光,那种怀念,不是客套的情感,是灵魂深处对那种纯粹渴望的呼唤。 书里的描写,让我想起了自己。
那时我也买不起书,只能在图书馆借来一本又还一本,要么翻家里的旧杂志。
那时候认定日子真漫长,每天都在重复着买书、买书、再买书的过程,直到有一天,钱确实够了,那种省事和知足,至今想起来还是忍不住笑出声。 但真正的成长,往往是不需求庆祝的。大量时候,我们都在为了那点“钱”而努力,像那个在书堆里躲雨的孩子一样,拼命地想要抓住那些被生活抛弃的缝隙。可有时候,拼尽全力之后,发现那缝隙里并没有开出花来,反而只是把自己埋得更深。 《窃读记》写得好好的,为啥读起来总好办让人眼眶湿润?出于它让我们看到,所有的努力,要是只是为了那一点点虚荣的“拥有”,那到底值不值。它让我们反思,当我们在拥挤的人潮中,是否也会出于付不起那张票,而在夜里偷偷摸摸地寻找那一本书?那个“窃”字,代表的不只是是物质上的匮乏,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渴望,是对平凡生活的无声反抗。 如今,我也在买书。别看不用躲着卖书人的视线,不用怕被抢走,但心里那根弦还是没松。我依然认定,那些被墨迹浸染的纸页,比那些光鲜亮丽的电子屏幕更有温度。出于我知道,每一本被买回来的书,都是作者和读者之间,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而这场对话的前提,是对知识最大的敬畏,哪怕这份敬畏,曾经只能寄存有一个小小的、被偷掉的角落里。 合上书,窗外的阳光正好。我突然明白,真正的读书,或许压根儿不需求“窃”,也不需求“逃”。它只是我们要留给这个时代,留给未来的一种姿态。
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有钱,也不是为了逃离眼前的苟且,而是为了在每一次翻开书的那一刻,都能心里亮堂一下,知道还有更好的世界等着我们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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