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事的作文700-作文 700 字写事
街角的便利店一直透着股特有的味道,那是早高峰前机器消毒水的味道,混着刚出炉的馒头香气和人们累得慌的喘息。我常在那张被磨得发亮的玻璃窗后,透过玻璃看里面排队的人。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进去买杯不加糖的冰可乐,要么拆开一包还没拆封的薯片。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蝉鸣声把整条街都叫醒了,热浪贴着玻璃窗滚过来,把店内的景象蒸得晕乎乎的。我点了一张半双,结账时听到旁边几个年轻人互相较劲,有人嘟囔排队久,有人干脆在队伍里打瞌睡。我盯着那个一直戴着口罩、手里攥着冰袋的男人,他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没兴趣,只是盯着手机屏幕,把一张新图发给我。 那是一张我用过挺久没拍的老照片,照片里的他穿着旧衬衫,背景是泛黄的墙壁,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他身上,那种眼神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年前的我,站在同样拥挤的街道边,手里攥着同样的冰棍,心里正想着哪位能卖得最好的。
那时候我认定日子挺苦,记账本上的数字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我都不敢告诉妈妈,只会偷偷把那份账本藏起来,假装自己挺了得。 那天排队的人终于少了一半,那个男人终于走出来。他手里拿着那半双刚拆开的薯片,咔嚓咔嚓地嚼着,嘴角沾着一点油光,眼神却直勾勾地盯着窗外,眼角的皱纹像干裂的河床,一伸一缩地动着。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像我那样焦虑,只是默默地往口袋里塞了一张皱巴巴的五块钱。 “谢谢,”我说,“今天的生意真好。” 他愣了一下,把薯片递给了我:“你眼光真好,这薯片看着就香。” 那天之后,我知道,那张照片里的年轻人并没有死。他只是换了一身衣服,搬到了另一座城市,要么回到了那个他当作早已遗忘的故乡。而我,也终于明白,原来所谓的“目前”,不过是另一个我在重复他做过的事。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有卖花的大妈在吆喝:“今天刚到的,五块钱一束,叶子都绿着呢!”有个年轻的司机在路边拦车,嘴里念叨着:“这车晚点就来了,别耽误她赶公交啊。”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一首没有词的歌,有人在乞讨,有人在赶路,有人在笑,有人在哭。 我看到一个老人在路边数着手机里的余额,手指头在屏幕上敲击得飞快,像是在计算着明天的路费。旁边一个小女孩蹲在地上,把刚买的冰棍舔得干干净利落净,眼神里满是那种纯粹的、不需求任何计算的快乐。
那一刻我突然认定,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忒珍贵了。
不需求啥宏大的意义,也不需求刻板的道理,只要有人在热烈地活着,就算不够完美,也没关系。 雨终于停了,街边的路灯把水珠打成了光斑,落在行人的肩膀和脸上。我付了钱,把那张照片重新塞进兜里,大步流星地穿过人群。身后的店铺依然在那儿,机器仍然在走动,只是节奏慢了一些,仿佛也在等待啥。 我不再质疑自己,也不再焦虑那会儿。出于我知道,只要还能看到路边那个在车里点餐的男人,还能听到雨声里那个数着余额的老人,还有那些在路边小贩那里讨价还价的声音,我就一辈子不需求回头去嘟囔啥。日子就像这街角的便利店一样,有光就有热,有东西吃就行,至于为啥,又由不得哪位去计较。 走出店门,风吹过来,带着一点凉意。我摸了摸兜里的五块钱,感觉它比昨天更暖了,也更轻了。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粗糙却真,琐碎却动人。
只要我还站在这条街上,还能看到这些平凡的人,这就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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